问:我公司的母公司按标准可划到小微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但如果将各分公司(分公司是独立核算,分公司有的符合小微企业,有的不符合)合并申报后,资产和人员可能都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了。那么,合并申报的企业所得税如何计算,还能全部按优惠的5%计算,还是各分公司是什么标准就按什么标准?
答: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交纳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法单独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依据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