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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法》马上就要上线了,税收优惠方面,维持现行税收优惠项目不变。为此,小编整理了2023年最新最全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赶快收藏备用吧~
一.改善民生类
序号 | 优惠内容 | 政策依据 |
1 | 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优惠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 |
2 | 蔬菜免征增值税优惠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 |
3 | 救灾救济粮免征增值税优惠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号 |
4 | 残疾人专用物品免征增值税优惠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 |
5 | 残疾人个人提供劳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 |
6 | 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 |
7 | 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免征增值税优惠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号 |
8 | 粮食免征增值税优惠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号 |
9 | 储备大豆免征增值税优惠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储备大豆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8号 |
10 | 边销茶免征增值税优惠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边销茶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号 |
11 | 对住房租赁企业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征收增值税 |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 |
12 | 社区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 |
13 | 社区托育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 |
14 | 社区家政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 |
15 | 符合条件的非员工制家政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 |
16 |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个体经营扣减增值税 |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 |
17 | 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低保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扣减增值税 | |
18 | 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扣减增值税 | |
19 | 企业招围登记生业半年以上人品扣减增 | |
20 | 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 | |
营改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 ||
21 | 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一条第(一)项 |
22 | 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一条第(二)项 |
23 | 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一条第(三)项 |
24 | 婚姻介绍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一条第(四)项 |
25 | 殡葬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一条第(五)项 |
26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一条第(十九)项第5目 |
27 | 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一条第(三十一)项 |
28 | 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一条第(六)项 |
29 | 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扣减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三条第(二)项第1目 |
30 | 招录重点群体就业扣减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三条第(二)项第2目 |
31 | 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一条第(十五)目 |
32 | 为了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一条第(三十四)项 |
33 |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优惠(适用于广州市和深圳市以外的地区) | 附件3第五条 |
34 |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适用于广州市和深圳市) | 附件3第五条公讲税 |
35 | 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出租公共租赁住房免征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一条第(十六)项 |
36 | 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增值税 | 附件2第一条第(九)项第6目 |
37 | 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扣减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三条第(一)项第1目 |
38 | 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免征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一条第(三十九)项第2目 |
39 | 军转干部从事个体经营免征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一条第(四十)项第1目 |
40 | 企业招用退役士兵扣减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三条第(一)项第2目 |
41 | 企业安置随军家属免征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一条第(三十九)项第1目 |
42 | 企业安置军转干部免征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一条第(四十)项第2目 |
43 | 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一条第(三十二)项项讲利 |
44 | 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一条第(三十六)项 |
二.改善金融资本市场类
序号 | 优惠内容 | 政策依据 |
1 | 钻石交易免征增值税优惠 |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钻石及上海钻石交易所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65号 |
2 | 原油和铁矿石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增值税政策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油和铁矿石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5号 |
3 | 上海期货保税交割免征增值税优惠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业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08号 |
4 | 黄金期货交易增值税即征即退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期货交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5号 |
5 | 黄金期货交易免征增值税优惠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期货交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5号 |
6 | 被撤销金融机构转让财产免征增值税优惠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撤销金融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41号 |
7 | 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优惠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97号 |
8 |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免征增值税优惠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56号 |
9 | 社保基金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在运用社保基金投资过程中,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和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4号 |
10 | 社保基金会、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运用养老基金投资过程中,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和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5号 |
11 |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小额贷款利息免征增值税优惠(1000万以下)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1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税(2021〕6号 |
12 | 农户小额贷款利息免征增值税优惠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 |
13 | 农户融资担保、再担保免征增值税优惠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0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 |
14 |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担保、再担保免征增值税优惠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 |
15 | 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 |
16 | 对外开放的货物期货品种保税交割业务暂免征收增值税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2号 |
17 | 对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营基金过程中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收入,三年内暂免征收增值税 | 《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52号 |
营改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 ||
18 | 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一条第(十九)项第3目 |
19 | 外汇管理部门在从事国家外汇储备经营过程中,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一条第(十九)项第6目 |
20 | 统借统还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一条第(十九)项第7目 |
21 | 被撤销金融机构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等财产清偿债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一条第(二十)项 |
22 | 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沪港通买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一条第(二十二)项第2目 |
23 | 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一条第(二十二)项第3目 |
24 | 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一条第(二十二)项第4目 |
25 | 适用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不含财税[2016〕46号、财税〔2016〕70号文件规定的免税收入)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一条第(二十三)项 |
26 | 合格境外投资者(简称QF II) 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一条第(二十二)项第1目 |
27 | 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一条第(二十二)项第5目 |
28 | 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一条第(十九)项第4目 |
29 | 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者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一条第(二十四)项 |
30 | 怀四公司开的一年期以上八牙床哑厂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一条第(二十一)项讲利 |
31 | 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 附件3第二条第(二)项 |
三.支持教育体育文化类
序号 | 优惠内容 | 政策依据 |
1 | 特殊教育校办企业增值税优惠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 |
2 | 转制文化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4号 |
3 | 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优惠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87号 |
4 | 古旧图书免征增值税优惠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 |
5 | 动漫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动漫产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8号 |
6 | 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税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4号 |
7 | 电影产业免征增值税优惠 |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5号 |
8 | 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优惠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7号 |
9 | 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 |
营改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 ||
10 | 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一条第(八)项 |
11 | 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一条第(九)项 |
12 | 国家助学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一条第(十九)项第2目 |
13 | 政府举办的从事学历教育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一条第(二十九)项 |
14 | 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企业从事“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一条第(三十)项 |
15 | 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一条第(十一)项 |
16 | 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一条第(十二)项 |
17 | 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一条第(二十八)项 |
18 | 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一条第(十四)项 |
四.节能环保+鼓励高新类
一、节能环保类
序号 | 优惠内容 | 政策依据 |
1 | 水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型水电企业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0号 |
2 |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 退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 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 知》财税〔2015〕78号 |
3 | 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征即退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3号 |
4 |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免征增值税优惠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 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 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 |
5 | 供热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 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 知》财税〔2019〕38号;《财政部税务 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税【2021】6号 |
6 | 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随水 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有 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97号 |
7 | 风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 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 |
二、鼓励高新类
序号 | 优惠内容 | 政策依据 |
1 |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免征增值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导 |
2 | 科技企业孵化器收入免征增值税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 器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 89号 |
3 | 国家大学科技园收入免征增值税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 98号 |
4 | 光伏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81号 |
5 |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 100号 |
营改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 36号 | ||
6 | 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免征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一条第(二十六)项 |
五.支持三农类
序号 | 优惠内容 | 政策依据 |
1 | 有机肥免征增值税优惠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 56号 |
2 | 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优惠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 121号;《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管理工作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易公告(2013] 3号 |
3 | 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优惠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 |
4 | 农民专业合作社免征增值税优惠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 |
5 |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免征增值税优惠有 | 《财政部税旁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积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
6 | 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优惠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农村电网维护费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 47号 |
7 | 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优惠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模式销售畜高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 第8号 |
8 | 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免征增值税优惠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7]83号 |
9 | 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 48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 |
10 | 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优惠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 58号 |
11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 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公告2020年第2号 | 将国有农用地出租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优惠 |
营改增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 36号 | ||
12 | 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调业务,家高,牲高,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一条第(十)项 |
13 | 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一条第(三十五)项 |
六.其他类
序号 | 优惠内容 | 政策依据 |
1 | 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飞机维修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102号 |
2 | 铁路货车修理免征增值税优惠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车修理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1〕54号 |
3 | 已使用固定资产减征增值税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 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 知》财税〔2009〕9号 |
4 | 拍卖货物免征增值税优惠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 发〔1999〕40号 |
5 |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5号 |
6 | 黄金交易免征增值税优惠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42号 |
7 | 铂金增值税即征即退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铂金及其制品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86号 |
8 | 避孕药品和用具免征增值税优惠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 |
9 | 无偿援助项目免征进口增值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 |
10 | 抗艾滋病药品免征增值税优惠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免征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97号 |
11 | 横琴、平潭企业销售货物免征增值税优惠 |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横琴平酒开发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51号 |
12 | 对注册在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内的企业,并在区内提供交通运输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仓储服务免征增值税 |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3号 |
13 | 对注册在广州市的保险企业向注册在南沙自贸片区的企业提供国际航运保险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实行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48号 |
14 | 企业集团内单位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免征增值税优惠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 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第6号 |
15 | 新支线飞机减征增值税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民用航空发动机、 新支线飞机和大型客机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
16 | 社会团体会费免征增值税优惠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90号 |
17 | 二手车经销减征增值税(3%减按 0.5%)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 |
营改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 ||
18 | 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一条第(三十三)项 |
19 |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一条第(十八)项 |
20 | 管道运输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 附件3第二条第(一)项 |
21 | 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士地所有者免征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一条第(三十七)项 |
22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让、转让或收回自然资源使用权 (不含土地使用权)免征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一条第(三十八)项 |
23 | 行政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收取的符合条件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一条第(十三)项 |
24 | 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计算应纳增值税 | 附件2第一条第(九)项第2目 |
25 | 国家商品储备管理单位及其直属企业承担商品储备任务,从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取得的利息补贴收入和价差补贴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一条第(二十五)项 |
26 | 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一条第(七)项 |
27 |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免征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一条第(二十七)项 |
28 | 台湾航运公司、航空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空中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附件3第一条第(十七)项 |
注:本文由梅松讲税出品
来自财会阁